智能制造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是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院宣传工作学生骨干的责任感、主动性和创造力,鼓励广大学生在新闻采编、新媒体运营、摄影摄像、海报设计、视频剪辑、文案策划等工作中担当作为,持续讲好学院故事、传播青春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勇于创作、乐于宣传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院级“传媒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参照《智能制造学院学生荣誉体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学习成绩位列班级前50%,学年平均绩点达到2.5及以上,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或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的课程。
(四)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五)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积极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宣传工作。
(六)在学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1.积极参与学院新闻采编、文案策划、摄影摄像、海报设计、视频剪辑或新媒体平台运营等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成效较为突出;
2.策划、创作的文字、图片、海报、视频等宣传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示范性和传播价值;
3.在新媒体内容策划、平台运营、视觉设计、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为提升学院宣传工作的质量和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
4.运营个人自媒体账号,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宣传学校、学院工作成果和校园文化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七)积极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网络文明理念。撰写或创作的新闻稿件、图片、视频等作品被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采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与团支部推荐(5月29日至6月5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团支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智能制造学院院级“传媒之星”申报表》(附件1)。各团支部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在充分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确保推荐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材料报送与资格初审(6月5日至6月10日)
各年级辅导员统一收取并初审申报材料,于6月10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团委。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6月15日至6月18日)
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结合申报人的日常表现、宣传工作实绩和作品质量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拟表彰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资格审查和推荐申报,切实把政治素质过硬、宣传能力突出、工作实绩明显的优秀学生骨干推荐出来。
(二)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宣传工作实绩的代表性作品或相关证明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侵权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三)各团支部和辅导员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时间节点,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育豪
联系电话:15593481868
附件:智能制造学院院级“传媒之星”申报表(2025-2026学年)
智能制造学院团委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