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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0-10-29 09:41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 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及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规范报送评审材料。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一)合理分配名额

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中职国家奖学金预算和名额按照程序下达至相关学校。应严格把控小规模学校、小规模专业(特别是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名额分配。小规模学校可参与市县统一组织的推荐评选。

(二)组织开展评审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机制和评审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开展申请和评审工作,严格申请条件、规范评审程序,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申请、评审工作如期完成。2020年10月15日前,市(州)教育部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三)及时发放资金

各地各校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中职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按照隶属关系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全国技工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三、规范程序,按时报送

(一)评审及填报注意事项

1.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全日制中职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具有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学籍状态为正常在校),中职一年级学生、已毕业或升入高职阶段的学生不能申请。各地各校在评审时,要严把学生资格关。

2.对于学习成绩未进入年级同一专业排名前5%(含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办法》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证明。各地各校需在评审名单表及名单汇总表备注栏对此类情况进行重点标注。

3.各学校要统一使用《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1)纸质版签名处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2)“年级(专业)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审查意见不得千篇一律、过于简单;(3)纸质版推荐人和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理由或签名。“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学生审批表上的公示时间应达到规定的5个工作日。因审核不严上报材料出现错填、漏填信息情况的学校,要写说明并由学校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申报系统填报要求

为方便审核、上报评审材料,今年我省组织开发了《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报系统》(另行下发,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请各地各校认真做好申报系统数据填报工作。

1.各市(州)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含扩权县)的奖励名额,分别分配中职、技工申报学生的顺序号,下发至各县(市、区)和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申报学生顺序号由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下发,省属技工学校申报学生顺序号由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同一市(州)同一类型(中职、技工)学校的顺序号不能重复。

2.各学校根据申请评审结果,按上级统一分配的顺序号填报,申报系统将根据顺序号自动生成全省唯一编号。填报数据经申报系统校验审核通过后,可生成上报文件(后缀名为DBO)、预览打印申请表和汇总表。

3.各校的电子数据(DBO上报文件)经层层审核、汇总,上报至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级组织对各地各校上报的电子数据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各市(州)、省属中职学校按相关要求报送纸质评审材料。

(三)评审材料报送清单

各单位上报的评审材料,按照以下三项材料清单顺序及要求准备。纸质评审材料按每本150张纸左右整理成册,并用长尾夹固定防止散乱(不装订)。

1.评审报告

市(州)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报告需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评审意见,加盖市(州)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省属中职学校评审报告包括评审机构、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加盖学校公章。评审报告纸质盖章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报送单位名称-评审报告”格式命名,如“成都市教育局-评审报告”)。

2.汇总表

通过申报系统生成打印《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纸质盖章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报送单位名称-汇总表”格式命名,如“成都市教育局-汇总表”)。

3.学生申报材料

1)审批表。通过申报系统生成打印《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本人及学校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证明材料。学习成绩未进入年级同一专业排名前5%(含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必须附学校对其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要求的审查证明(加盖学校公章),以及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等。学习成绩进入年级同一专业排名前5%(含5%)的学生,可附省级以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辅助材料。每名学生还需附学籍审查证明、成绩单等材料,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作为省级评审辅助材料。学籍审查用于证明其为全日制中职学籍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成绩单控制在一页以内,体现学生本人上一学年的成绩及在年级同一专业的排名情况,名次、总人数应和审批表保持一致。

学生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照每名学生顺序号和审批表、证明材料、辅助材料的顺序整理,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每名学生的申报材料需扫描生成两个PDF文件。其中,审批表和证明材料扫描生成一个PDF文件,按“9位编码-四川-学校名称-学生姓名”规格命名;辅助材料扫描生成一个PDF文件,按“9位编码-四川-学校名称-学生姓名-辅助材料”格式命名。编码为省份代码前四位(我省为5100)+学校所属类型(1代表教育部门中职学校,2代表技工院校)+学生序号(4位),即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全省编码(与汇总表上的序号一致)。如,“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王XX同学”的申报材料命名为“510010015-四川-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王XX”,其辅助材料命名为“510010015-四川-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王XX-辅助材料”。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评审材料以市(州)为单位,分别报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属中职学校直接报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10月20日前报送申报系统电子数据和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以便省级开展初评工作;初评通过后,10月26日前报送完善的纸质评审材料及申报材料PDF文件。相关材料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各地各校在上报时要注意信息安全,不得直接通过QQ、微信等网络在线传输。

四、联系方式

教育厅莫笙

电话:028-86114735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8栋302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姜远东

电话:028-86110778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620室

附件:1.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  日


附件1

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年级:            全国学籍号: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年月

专业

学制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在校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理由(200字)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荐理由

(100字)

              推荐人(班主任或学生工作管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级

(专业)

意见

             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版
附件2

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 表格中学习成绩排名依据是上一学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范围由各学校按照年级同一专业排名,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班主任或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6.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理由或签名。

7.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8.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申请中职国奖学生,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详细证明材料。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附件3

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学校名称

全国学籍号

入学年月

年级

专业

班级

成绩排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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